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作为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授权,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 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廉洁自律、道德操守情况以及对学校行政决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工程基建等廉政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单位和关键时间节点进行监督检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五、负责对学校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协助党委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营造校园廉洁文化氛围。
六、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向有问责权限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七、负责受理处置党内外群众对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的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精准处置,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加强对非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
八、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行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九、负责纪检监察各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十、负责对学校校纪委现有印章进行规范化管理。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及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各种报表、部门文件的统计、上报等工作。
十二、完成校党委、上级纪委监委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