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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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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五一”、端午 节日期间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9   点击量:

各党组织、各单位:

2026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抓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压实纠治“四风”政治责任,充分运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做好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党总支书记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作表率、树标杆,带头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无事酒”、人情攀比、餐饮浪费等不良习气,模范践行勤俭节约、廉洁过节新风尚以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为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相统一。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时刻树牢规矩意识,加强“八小时外”自我管理,谨防思想松动,摒弃侥幸心理,守牢底线红线。

(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快递礼品等。

(二)严禁违规吃喝宴请

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借机旅游。

(三)严禁违规报销及套取科研经费

不得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虚列办公用品、印刷、维修、交通等名目套取资金。

不得虚构劳务、测试、材料、设备、合作业务等虚报冒领科研经费,不得将科研经费用于无关消费或违规发放。

(四)严禁公车私用及违规用车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进行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福利。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规定,不得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或收受其礼金。

(七)严禁参与封建迷信及违法活动

不得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酒驾、醉驾、赌博、寻衅滋事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九)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不得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十)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等。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监督作用,落实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对“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主动向校纪委报告。

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重点关注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问题线索,严惩“蝇贪蚁腐”。持续立足职责服务保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对涉嫌违反正确政绩观行为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重点查处。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追责问责,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为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0357-5909133

举报网站:http://shanxi.12388.gov.cn/


中共山西电子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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